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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对市区部分旅馆业进行专项检查治理
2021-12-20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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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旅馆业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地,12月15日,阳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对市区部分旅馆业进行专项检查治理,给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上道“安全锁”。

(图为:检查登记系统和情况)

当日上午9时许,联合检查组一行先后到达市区维XX、城XX、荣XX等多家酒店、旅馆进行“突击”检查,重点围绕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是否齐全、是否落实“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制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是否落实“五必须”、是否知悉强制报告制度,是否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等内容逐一进行检查。

(图为:检查“五必须”标识)

(图为:检查监护人登记表)

行动中,均未发现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情况,但一些酒店存在入住“五必须”标识没有张贴或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入住登记表缺失和登记不及时、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不相符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一一指出,督促立刻整改,并向经营者讲解了未成人保护法中的入住规定和强制报告制度内容,以及不落实有关规定的后果,引导其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行业自律意识,督促依法履行经营者责任。

(图为:经营者接受批评教育并现场整改)

“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前台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接受教育后,某酒店经理如是说,并表示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避免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市检察院岑晓红副检察长表示,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也是祖国的未来,检察机关将积极履职,严格守好未成年人入住酒店的“安全关”,全力做好遏早遏小遏苗头工作。“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示】

您若发现身边的酒店、宾馆等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110(公安局)、12309(人民检察院)、12318(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12315(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五必须”: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遭到以下侵害时,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文/图:第二检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