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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市检察院召开2021年度总结表彰会议
2022-01-27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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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度总结表彰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新础主持,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检察干警参加。

会上,杨新础副检察长介绍了2021年工作情况:2021年以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共办理各类案件18348件。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检察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7.64%;完善案件质效评价体系,“案-件比”下降至1.21;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收的518件群众信访材料全部实现“7日内作出程序性的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回复”;全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006件,入额院领导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16次;接待律师等查询案件2230次,新设专门的案卷扫描室和律师阅卷室,实现100%的电子卷宗制作率。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项晓基宣读《关于表彰2021年度市院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为表彰先进,弘扬典型,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给第三检察部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给黄维孟、刘建华、叶青青3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给第一检察部集体嘉奖一次,给梁湘雯、许贝贝、张一武、黄春燕、吕挚、李文光、罗梦圆、杜惠君、余淑湄、高望、吴凯文、黄锡运12名同志嘉奖一次。其中,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刘建华同志获个人三等功、吴凯文同志获个人嘉奖。

同时,项晓基主任还宣读了《关于为2021年度市院从事检察工作满30年人员颁发“检察荣誉章”的通报》。林举鹏、刘瑞波、刘春丽3名同志被授予“检察荣誉章”。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威作了总结讲话:2021年,我们亲历了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喜事,亲历了司法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的新事,也亲历了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等大事。阳江检察机关不忘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涌现出获市级以上荣誉的先进集体22个、先进个人76人,其中市院7个、30人。对用公平正义编织梦想、用履职尽责浇灌理想的全体检察干警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向获得荣誉、接受表彰的先进代表表示热烈的祝贺!

回首2021年,我们时刻牢记“国之大者”,让公平正义之声更加响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让民生实事之举更接地气;持续更新“检察理念”,让法律监督之责更有力量;强化精准“服务保障”,让事业发展之路更加顺畅;自觉深化“自我革命”,让过硬队伍之魂更加凝聚。

展望2022年,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工作成效更优、让干警心有所属,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