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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检察院被江城区委定为制度建设示范单位
2012-11-29    文章来源: 阳江市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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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江城区的“制度建设完善年”,江城区检察院以此为契机,把大力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实现检察工作规范化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目标,积极组织人力修改,制订制度,编制新的《规范化管理手册》。该院因制度建设工作突出,被江城区委定为制度建设示范单位,并在江城区制度建设研讨会上作经验介绍。

一、修改健全各项制度,推进制度化建设。

该院于2004年编制的《规范化管理手册》,许多规章制度已滞后,同时,已有许多工作在制度管理上出现“真空地带”,原有的制度已不适应现在检察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该院检察长陈建光到任后就把制度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研究部署对原来的《规范化管理手册》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同时针对制度缺位的某些工作进行建章立制。经组织人员对各项制度为期三个多月的归纳整理和修订,经检委会审议通过,该院全新的《规范化管理手册》出台,将制度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管人管事的方方面面,使该院全部工作实现“样样有规章,处处有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对各项检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二、规范“三大管理体系”,提高全局工作效能。

该院新的《规范化管理手册》把全部规章制度分为业务管理、队伍管理和后勤保障事务管理 “三大管理体系”。在检察业务上该院结合修改后的法律、法规和新司法解释及办案实践经验制定、完善了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规范化标准。详细具体地规范了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质量标准、内务管理,使检察业务工作进一步“标准化”;在队伍管理上遵循“以制度管人,以机制激人”的理念,建立健全多项制度,推行多项举措加强队伍建设,使队伍管理进一步“人文化”;在后勤保障事务管理上,着力改变以往杂乱无序的局面,法警大队、办公室、检察业务辅助中心三部门重新对其职责职能定岗定责,规范管理,为检察工作提供及时、周到、有效的服务,消除检察工作的后顾之忧,使后勤保障工作全面“服务化”。“三大管理体系”的规范化,有效提高了该院的全局工作效能。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制度。

为确保所有制度落到实处,保证各项检察工作高效规范动作,该院一是成立了制度化建设督查小组,加强对制度化建设的检查、考核和监督,解决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二是组织干警加强对《规范化管理手册》的学习。以集中学习、座谈讨论、测试等形式,使干警熟悉各项章制度、条条框框,在工作中严格循规蹈矩,自觉接受制度的约束,营造了良好的规范化氛围。三是年终对贯彻落实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业务考评、“四化”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